车祸导致流产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发生车祸要求精神赔偿要有何证据?
2023-03-31余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韩杰栋律师,余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现执业于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车祸导致流产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我们知道,车祸事故致人伤害的,事故责任人需要积极进行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但是,有孕妇遭交通事故流产,因为其为特殊群体,孕育着新生命,对其打击较大,特别是精神损失。所以,在交通事故后,需要确定其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赔偿。
实践中,发生车祸事故后,有孕妇遭到流产损失的,是否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根据车祸事故的责任确定。
具体而言,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确定:
1、如果车祸事故责任人存在侵权过错行为,或其过错行为起主要作用,而孕妇受害人纯属于被侵权人,那么孕妇可以依法请求对方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并且还有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是因为孕妇自己开车出车祸,经认定责任在孕妇这边,孕妇即不能请求对方承担精神赔偿责任。反过来可能还要赔偿事故损失方,并且对方可以起诉处理。
所以,发生车祸事故后,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要按以下处理:
1、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判断车祸赔偿义务人;
2、如果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可以向对方提出。
如果孕妇可以要求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可以依据我国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车祸事故而流产,使其作为准母亲所享有的保护胎儿正常发育和出生的权利受到侵害,致其精神造成重大损害,对其心灵的创伤是长久而难以愈合的,因此要求致害一方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可获支持。
车祸中孕妇因流产而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如果对方拒绝不赔偿,或者无法确定是否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难以举证或者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以便及时争取回权益。
发生车祸,要求精神赔偿要提供什么证据?
交通事故中,赔偿以为人对于赔偿受害一方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都不会有太多的争议,主要的争议在精神损害赔偿费,现实中也不是每个交通事故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及时可以要求也需要一定的证据。
如果当事人确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话,可以通过双方协议的方式解决,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通过计算,必要时可以求助精神损害赔偿专业的律师。
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或者对于赔偿数额有争议的话,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诉讼过程中,受害一方应提供一下证据:
1、双方身份证明材料。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终结书等交警部门出具或可能出具的相关文书材料。
3、有关损害结果的证明材料。如伤残等级证明,死亡证明等。
4、精神损害证明,比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医疗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应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凶素,综合予以确足。但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均未对赔偿数额做出统一规定,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地域广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收入差异较大等原因所致。
当事人在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时候,如果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哪自然是最好的,不过现实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双方最容易产生争执的地方。如果当事人能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固定相关证据,据理力争,这样方可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可以求助于精神损害赔偿专业的律师。